苏州离婚律师|苏州资深婚姻律师|苏州最好的法律咨询|苏州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

【离婚经典案例】争夺孩子抚养权

案例:盐城的李某和张某某有一个5岁的儿子,春节过后,夫妻俩早已存在的矛盾呈激烈化,最后决定离婚。妻子张某某,表示,她宁愿放弃大部分财产,但必须获得儿子的抚养权,最终判决下来孩子归母亲张某某。现在母亲因为出差把孩子放在前夫那里,几次之后,前夫李某又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。


根据相关法律,离婚时一旦确定了抚养权,如果没有特殊情况,要求变更抚养权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。所谓特殊情况,主要是指以下几种:一是双方自行协商变更,法律通常不干涉;二是抚养孩子一方有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行为、严重侵犯孩子合法权益的行为等,另一方可主张变更抚养权;三是由于其他原因,孩子随原抚养人生活确实对孩子成长不利,另一方可主张变更抚养权。

韩佩霞律师,江苏大昶律师事务所,主任律师,专业婚姻律师,律所办公地址:苏州市东吴北路299号吴中大厦1501室,地铁四号线团结桥站四号出口,联系电话:13771872126,也是微信号,苏州婚姻家庭律师网www.68Lawyer.com